安徽省钰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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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区:安徽/亳州
主营行业:
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20053107
产品标签:
产品卖点:国家医保 市场保护
销售渠道:其它
执行标准 | |
产品类别 | 中药产品 |
产品规格 | |
卫生许可证 | |
成份 | |
性状 | |
不良反应 | |
注意事项 | |
禁忌 | |
贮藏 | |
保质期 | |
备注 | 全国超低价,健全的市场保护,双重大礼,欢迎垂询! |
产品介绍:
药品类别:甲类非处方药 【成 份】胆酸、珍珠母、猪去氧胆酸、栀子、水牛角、板蓝根、黄芩苷、金银花,辅料为聚乙二醇。【性 状】本品为棕褐色的滴丸;气香,味微苦。【功能主治】清热解毒,镇静安神。用于外感风热所致发热,烦躁不安,咽喉肿痛;及上呼吸道感染,病毒性感冒,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。 【规 格】每10丸重0.35克【用法用量】口服或舌下含服。一次10~20丸,一日2~3次。【不良反应】尚不明确。【禁 忌】孕妇禁用。【注意事项】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 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。 3.风寒感冒者不适用,其表现为恶寒重,发热轻,无汗,头痛,鼻塞,流清涕,喉痒咳嗽。 4.高血压、心脏病患者慎服;平素脾胃虚寒及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服。 5.患有肝病、肾病、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。 6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7.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【贮 藏】密封,置阴凉(不超过20℃)干燥处。【包 装】复合膜袋包装,20丸/袋;6袋/盒,6袋/盒,9袋/盒,12袋/盒。 10丸/袋;6袋/盒. 【有 效 期】24个月。